核心要求: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;
(二)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;
(三)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;
(四)技术改造项目未纳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和《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》中“限制类”或“淘汰类”目录,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还须符合《2018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》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,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;
(五)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,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。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设备器具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、专利、试验、检测等支出,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80%;
(六)项目立项、规划、土地、环保、建设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,资金到位,已经开工建设;
(七)项目已经纳入上海市产业项目信息库。
政策扶持:
政府补贴总投入的10%